内部采购
根据招投标管理业务相关规定,一定限额范围内的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采购。在采购申请表、项目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工期等技术文件准备齐全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资料完整通过审核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交由承办科室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发布采购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并发放标书;开标之日,预定会议室,抽取评委,组织开标;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放中标通知书等

外部采购
达到一定限额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一般情况是,承办部门将项目采购资料准备完毕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根据轮流制安排协议范围内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项目外部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方的技术参数制定招标文件,并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审核。完成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项目开标,甲方提供一位评委参加。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交由甲方确认并向采购方招投标管理部门和中标方发放中标通知书。承办部门完成合同评审后,提交合同评审会议纪要和生效合同到招投标管理部门存档。

部门自采
对未达到集中采购预算金额的采购项目,由各承办部门参照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部门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制度及流程并遵照执行。以信息部门为例,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立项报告和项目采购文件,科室采购人员负责审核资料并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报名,按照既定时间抽取项目评委、组织项目开标,并进行结果公示,向中标方发放中标通知书。项目负责人草拟合同,提交合同进行科室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通过后完成合同签订,进行项目归档